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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字体:[ ]

为拓宽学院教职工国际视野,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性建设,根据《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经院务委员会批准,现启动2021年学院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

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为学院与国家留基委签约合作项目,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生活费和1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学院与国家留基委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访学期间工资、津补贴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不变。

一、选派计划

1.计划选派1名教职工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访学。

2.2021年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申请条件,且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请时在院实际工作满2年;参公人员和事业管理岗人员提交申请时在院实际工作满3年。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完成近2年教学、科研等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参公人员和事业管理岗人员爱岗敬业,近3年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2个月及以下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1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2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6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在职攻读博(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后在院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出国(境)访学。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报时间

1.如有访学意向或已取得外方邀请函,请填写并提交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职工出国访学申报表,由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意识形态表现审核意见,并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过期不再受理。经学院审议确定选派人选后,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统一组织网上申报,并协助获得访学资格人员办理派出手续。

2.网上报名前需取得外方邀请函。

3.申报人需在网上报名前达到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申报人在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作为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公派访学申报获批后,学院可报销语言培训学习费用。

 

联系人:孔振澎8058  丁进锋 8628

 

附件:

1.《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附件1: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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