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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何立胜:释放“兴利除弊”清晰政策信号

发布日期:2022-01-25 字体:[ ]

时间:2022年1月25日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何立胜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释放了“兴利除弊”的清晰政策信号:既要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又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引导资本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积极有为、繁荣有序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要素具有极强的黏合效应、溢出效应。一方面,可以给经济社会带来繁荣,推动技术进步和社会创新;另一方面,也可能破坏公平竞争,导致垄断或不正当竞争,乃至破坏市场规则,甚至出现破坏或践踏法律的问题。

因此,如何引导资本发挥资源配置或资源黏合效应,激励其正向功能,约束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设置好“红绿灯”是关键。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需要解决市场运作中的资本无序扩张的情况。比如,对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等问题,对股市“割韭菜”、内幕交易、操控市场等问题,就要亮“红灯”,要明确规则、划定底线,不能放纵“任性”。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绝不是不要资本,而是要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关心社会、公众以及他人的整体观念,应该成为企业的一种新伦理。开“绿灯”,就是要营造好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可预期性和稳定性,鼓励资本合规经营发展,而不是在虚拟市场投资、炒作,推高房价,助长风险。

第一,健全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特别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经济新秩序,推动企业更加充满活力,线下经济与线上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健全公平竞争的监管制度,特别要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治理规则,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环境,促进平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

平台经济是创新的产物。平台企业应该持续引领和推动创新,而不是阻碍和终结创新。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具有非典型化的特征。只有正确把握创新以及创新市场的界定,才能准确识别平台经济领域中的垄断行为。

加强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和鼓励平台经济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长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尊重平台经济发展规律,进一步发挥好平台经济的重要作用。

第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资质标准等。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在事前规制,强调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要强化竞争执法机构在公平竞争审查中的作用,通过明确法律授权的方式让竞争执法机构参与竞争审查,明确对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充分利用现有相关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第四,完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经济社会安全,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确保行业创新发展。

对设置不合理的准入、退出市场的条件,违法授予特许经营,歧视性补贴政策等进行责任追究,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开放市场,有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政府要坚持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为目标,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获得公平竞争的权利,推动竞争性政策的优化,促进市场开放、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要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协调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防止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审慎使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工具。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务部主任、教授,长三角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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