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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何丽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日期:2024-07-19


时间:2024年7月19日

作者:何丽君  来源:解放日报


■何丽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盆景政绩、虚假政绩、痕迹政绩。

一些党员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顾现实条件,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求盆景政绩所带来的轰动效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将有限的资源投在刀刃上,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攀比浮夸,统计造假,不仅干扰甚至误导宏观政策,违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还会损害党群和干群关系,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一些地方和单位为留痕而留痕,所有工作环节都要求有痕印证、有迹可查,简单将痕迹当政绩,留下“痕”却没有留下“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注意避免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切实为基层减负。

另一方面,坚持理想信念,为民造福,求真务实,久久为功。

为民造福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求真务实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久久为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鲜明品格。

“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衡量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织和党员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在抓落实过程中,不同的政绩观会有不同的抓法、不同的结果。”对于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根据不同情节给予不同种类处分。

为政者,最忌朝令夕改,搞“新官不理旧账”“一任领导一任规划”。一项伟大的事业、一项浩瀚的工程,离不开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就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纷纷扰扰的外部世界,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