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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5


为拓宽学院教职工国际视野,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性建设,根据《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访学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经学院2024年第十三次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启动2024年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学院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约合作项目,录取人员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访学期间工资、津补贴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不变。

一、选派计划

1. 计划选派1名专职教师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访学。

2. 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符合《202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申请条件,且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专职教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提交申请时在院实际工作满2年,完成近2年教学、科研等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 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2个月及以下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1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2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已经各类出国(境)访学项目派出6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回院工作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境)访学。在职攻读博(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后在院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出国(境)访学。

4.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 外语水平应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报时间

1. 如有访学意向或已取得外方邀请函,请填写并提交《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职工出国访学申报表》(附件3),由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意识形态表现审核意见,并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过期不再受理。

2. 网上报名前需取得外方邀请函。

3. 申报人需在网上报名前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外语合格条件;申报人在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作为外语证明材料。公派访学申报获批后,学院可报销语言培训学习费用。

联系人:孔振澎8058 朱志平9518  


附件1:《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docx

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3:《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职工出国访学申报表》.doc

 

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

2024年7月22日